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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教职工津冀返京等防疫要求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21   作者: 访问量:

按照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通告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将教职工津冀返京等防疫要求通知如下:
1.【往返津冀地区教职工】从即日起从津冀地区返京的教职工(含共同居住者有如下情况),返京后通过“北京健康宝”进行京津冀行程记录验证,在过去14日内无其他省份行程记录的,确认健康状态“未见异常”的,不再要求隔离。近14日内从津冀地区返京或有共同居住者从津冀返京隔离的教职工,若符合要求,可以即行解除隔离。
2.【以上教师来校政策】符合以上条件教师(1)住在校外教师自返京之日起14日内要求不返校;住在校内家属区的教师,不到校园办公区域。(2)提倡居家办公,不外出。(3)若因“必须、紧急、非本人无法办理”的工作事项须来校(或校园办公区域),需在OA系统提出申请,经学院负责人-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返校。
3.【所有教师离京返京政策】(1)所有教师继续严格执行教职工因公出差审批制、因私离京报备制(包括拟去往津冀地区),离京当日上报离京人员台账。(2)️所有教师(包括津冀地区)继续严格执行返京提前在OA系统申请审批制。(3)️若教职工从津冀地区返京,返京当日仍需填写返京人员台账,符合条件无需隔离的教职工需向学院联系人出示有关信息,返京人员台账里填写到联系人,不用填写社区信息等内容。